| 互联网在过去的十年里已经彻底改变了我们处理业务的习惯。而改革的中心是数字技术,它使我们能够在网络上向全世界用电子邮件发送复杂的文档。 然而,轻松存取也造成对知识产权的威胁。由于它能下载并发送近乎完美的数字拷贝,电子盗版事件日益增多。最基本的电子盗版,即滥用在互联网上得到的版权,包括从网站下载照片或图片,并到处非法使用。最严重的可能是非法复制音乐和软件。据估计,在互联网上非法复制的音乐多达2500万份。 同时,非法复制软件可能意味着数千小时的开发以及投资得不到回报。为了与越来越多的电子盗版现象做斗争,欧盟版权指导委员会准备在所有成员国实行版权法,英国已经在今年春天开始实施了。 此举引起相当大的争议。涉及从跨国业务、艺术家到消费者权益组织,包括各方的利益,成为欧盟有史以来最激烈的立法争议。商人要求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艺术家说,如果不严格控制版权,人们就不会有创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消费者权益组织则认为限制的太严了。 目前该法案已经实施。由于法律已经包括其中的很多条款,对某些成员国影响并不太大。不过还是有些重要变化,包括根据需要或其它交互服务的版权问题,如网络广播,允许其维持现状。该法案还同意作者或艺术家有在互联网上发行他们作品的权利。为了在网络上传输,不涉及经济利益而临时复制某些版权作品不算侵权,不过不包括计算机程序或数据库。这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很有利,他们的业务总是需要临时复制版权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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