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政策与发展研究所阚凯力教授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手机双向收费具有天然的合理性。 阚凯力认为,第一是因为由主叫方手机到移动通信的交换机与由交换机到被叫方手机所占用的系统资源相同,其成本也相同。第二是有的用户可能认为自己打电话更重要,更愿意为此而付费;而有的用户可能认为自己更愿意接电话并为此付费。因此,从总体平均的统计学角度看,惟一合理的结论就是认为主叫方和被叫方的使用价值相同。由此可见,主被叫双方都应该各自负担本身消费行为所产生的那部分成本与费用。也就是说,移动通信的双向收费方式天然合理。 阚凯力认为,绝大部分消费者要求手机单向收费,其根源来自于长期使用市话的习惯。但是,市话的单向收费必须有两个先决条件:第一,市话的资费水平比较低。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主叫方不但可以不计较替对方“买单”,而且不会影响自己的使用习惯。第二,市话基本上都是垄断经营的。既然主被叫双方都属于同一个电话公司,所以公司由一方收费与分别由两方面收费没有区别。但是,这两个条件在移动通信业务中恰恰都不存在。 阚凯力认为,手机单向收费的结果必然严重影响手机的使用价值。如果不调资费就改为单向收费,在手机对手机的通话中,每分钟的费用将高达0.8元。更有甚者,如果固定市话给手机打电话,其费用就由原来的每分钟0.1元左右变成0.5元(含被叫手机的每分钟0.4元),恐怕绝大多数市话用户都难以承受。这时,谁都不愿作主叫方,手机又能接谁打来的电话呢?其结果必然大大降低手机的使用价值,从而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另外,单向收费将使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问题进一步恶化。与天然垄断的市话不同,移动通信是一个高度竞争的业务。在目前双向收费的条件下,尽管中国联通与中国移动打得“血肉横飞”,但联通高层近来明确表示,其GSM网的话音业务与移动之间不存在互联互通的障碍。原因很简单,就是联通和移动各自向自己的用户收费,双方“井水不犯河水”。不仅如此,移动还会欢迎联通用户给自己的用户拨打电话,因为这样就为自己向用户收费创造了机会,联通在实际上充当了移动最好的“销售代理”。反过来,移动也是联通的“销售代理”,二者在这个问题上是真正的“竞合”关系。 如果移动通信采用单向收费,在联通用户给移动用户打电话的时候,只有联通收了钱,必然要把一部分收费交给移动,否则就是无偿占用了移动的成本和劳务。但是,究竟给多少才合理就是一个很难办的问题。在天津联通与天津电信的市话网互联互通中,各方都要把自己所收的一半资费交给对方。但是在移动业务中,各种“套餐”、“优惠”层出不穷,这时应该交给对方多少就完全说不清楚。双方在利益关系上“摆不平”,就必然在互联互通上产生障碍,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但是在双向收费的情况下,你搞你的“优惠”,我搞我的“套餐”,双方不但仍然“井水不犯河水”,而且依旧是对方的“销售代理”,这就是联通和移动在GSM话音业务上没有出现互联互通障碍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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