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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网吧的处罚力度
2003年4月19日 12:50
上海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网吧的处罚力度  
 
2003-04-18 10:01:25  
  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公安局等主管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大对违法经营网吧的处罚力度。

  由于本市网吧违法经营的现象在部分地区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现象依然较为突出;部分网吧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经营;个别网吧午夜零时以后拉上卷帘门继续营业,成为新的事故隐患等。
 
  据悉,“通知”出台的具体规定包括:凡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继续营业的,视为情节严重,经公安部门查实由文化稽查部门给予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或者擅自停止实施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第一次按规定给予5000至15000元的罚款,第二次责令停业整顿,第三次吊销“许可证”;前条规定所列违法行为如影响恶劣或者产生严重后果的,由相关管理部门直接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对被吊销“许可证”的网吧,文化稽查部门应当及时抄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网吧自身也应当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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